文化旅游部:取消80%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 支持旅行社克服困难
2020-04-27 09:50:0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2月6日电(记者冯雪)6日,文化旅游部发布好消息,支持旅行社积极应对当前经营困难,暂退部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退标准为当期支付金额的80%。文化旅游部要求当地文化旅游部门在一个月内完成临时押金的退还。
据了解,旅行社质量保证基金是指由旅行社支付并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保护旅游者权益的专项资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事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的旅行社应交存20万元的质量保证金;从事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加收120万元的质量保证金。旅行社每设立一家经营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的分支机构,应在其质量保证账户中再存入5万元;为办理出境旅游而设立的每一个分支机构,应在其质量保证账户中再存入30万元。”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临时提款的范围为全国所有依法缴纳保证金并领取旅行社营业执照的旅行社,临时提款标准为当期支付金额的80%。法院冻结的存款不属于这一临时提取的范围。
通知指出,各地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实施,并在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保证金的临时提取。建立工作台账,指导和监督相关旅行社在国家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及时完成保证金信息变更和备案工作;为加强监管,对未能按时返还保证金的旅行社应依法查处,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各地应于2020年3月15日前将保证金退还给文化旅游部市场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