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鼓励古建向公众开放
2020-04-26 10:24:00 来源:北京日报
国家文物局近日公布《文物建筑开放导则》,明确支持文物古建筑开放,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出台激励和保障措施,促进文物古建筑开放。
根据指导方针,风景名胜区内的文物和建筑应最大限度地向公众开放。根据文物建筑的特点和开放需求,每日和夜间旅游可同期开放,增强游客的观光体验。具有开放条件的办公、居住或私人空间的文物建筑可以采用有限的开放方式来确定开放的面积和时间。保护脆弱、敏感性高的遗产建筑应根据其日常承载能力进行限制,并可实施参观保留制度。
国家文物局表示,开放文物建筑应注重阐释和展示其独特价值和历史文化信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积极健康的文化导向,提高公众的审美水平。
国家文物局明确表示,文物和古建筑的使用和建设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不得影响文物和建筑的原有形式、格局和风格,不得改变结构体系,不得损坏文物和建筑,不得影响文物价值。在改造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开放使用,避免二次改造、空间改造和影响文物安全的设施设备组装。没有额外的建筑物、设施、雕像、铭文等。可能是以捐赠的名义任意建造的。新设施设备应首先评估对文物建筑结构安全的影响,有利于文物建筑的装饰和结构保护,与环境相协调,便于日常检查、监测和维护。记者刘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