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立法保护湿地 实行“占补平衡”
2020-04-23 18:11:00 来源:新华社
原标题:沈阳立法保护湿地,实行“占补平衡”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近日发布《沈阳市湿地保护条例》号文件,通过立法加强和完善湿地保护,开展不同类型湿地的分类管理,加强对湿地生态和湿地现有500多种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原则上,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湿地。确需占用湿地的,应当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进行补偿。
目前,沈阳市各类湿地总面积为8.6万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6.6%。有500多种野生动植物,如浮游植物、高等植物、水鸟等,占全市物种的三分之二以上。最新的《沈阳市湿地保护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沈阳将湿地分为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市级重要湿地和其他湿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确需占用市政重要湿地和其他湿地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应当依法批准,建设单位应当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予补偿后方可开工建设。在湿地范围内开展生态旅游、生态养殖、生态种植等湿地资源利用活动,应当符合湿地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改变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不得超过资源再生能力或者破坏野生动物物种,不得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环境。
据报道,沈阳市将进一步开发城市重要湿地和其他湿地的识别和调整方法,包括湿地保护名录中的所有现有湿地,微湿地也将纳入保护范畴。制定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实施细则,明确湿地恢复和综合整治标准,推进退耕还林、还渔还湿、保护和恢复湿地实施。(石,傅泽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