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动态管理
2020-04-23 18:07:00 来源:人民网-旅游频道
人民日报北京12月31日电(天狐)近日,文化旅游部发布《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办法》的制定和颁布是完善旅游度假区相关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旅游度假区优质发展、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
《办法》规定,国家旅游度假区的认定和管理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遵循自愿申报、规范认定、动态管理、示范引导的原则。在申报条件方面,除了“符合国家标准《办法》 (GB/T26358)及相关细则的要求”外,还要求从游客的角度具备“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健全、游客综合满意度高、在国内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高”等条件。注册程序中没有创建环节,根据是否符合标准和细则的要求,按照“材料评审-基本评价-现场检查-评审-公示-公告”的程序组织,现场检查以突击访问的形式进行。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强调建立投入产出的动态管理机制,采用重点审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公开调查与暗访相结合、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调查、反馈游客意见等方式进行管理和审查。原则上,每3年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对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不完善、发生旅游安全事故、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取消分级处理。如属通报批评处理,应及时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取消等级的,自取消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国家旅游度假区。
《办法》提出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支持国家旅游度假区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品牌建设和形象宣传。鼓励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资金支持、人才引进、宣传推广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目前,中国旅游业正从单一的观光型向观光与度假休闲并重的复合型转变。推进旅游度假区发展,对于优化旅游产品结构,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自文化和旅游部成立以来,一直努力引导旅游胜地的发展,将其作为扩大旅游业新供应的一个重要方向。2019年5月19日,中国旅游日,四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宣布成立。国家旅游度假区产品开发形成了以30个国家级度假区为龙头,453个省级度假区为支撑的新格局。
下一步,文化旅游部将按照《办法》标准对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进行认定,发布统一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识和标志,促进旅游度假区的升级、扩建和升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提升旅游消费的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