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科研自主权 全面增强创新活力
2020-04-28 16:20:00 来源:科技日报
中国在扩大大学和研究机构的自主权方面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日前,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全面增强创新活力,提高创新绩效,增加科技成果供给,支持经济社会优质发展。
这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它回应了科学研究人员的声音,指出了方向,打破了旧的,建立了新的。
高校和科研院所是从事探索性和创造性科研活动的主力军,是中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力量。只有赋予他们充分的自主权,让他们自由活动,按照科学规律办事,才能最大限度地释放他们的创新活力。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自主权已成为共识。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把重点放在改进科研管理、提高科研绩效、促进成果转化和优化分配机制上。他们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在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自主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许多科研机构和研究人员仍然报告说,他们仍然不能放开手脚,按照自己的想法从事科研管理和活动。例如,一些资金仍由相关机构管理,如资金转移和购买仪器设备,这些资金尚未由项目承担单位执行。科技成果转化、薪酬激励和人员流动也受到相关法规的限制。由于科技经费管理实行法人责任制,科研机构的审计和考核工作仍然不敢放松。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有些政策不适应需要,有些政策条款不够明确,不容易执行,也有相关单位负责人不敢承担责任,宁愿保守,不敢尝试新措施的原因。随着科技创新的发展,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自主权不能满足实际发展需要的矛盾日益突出。进一步梳理整合相关政策,查漏补缺,细化措施,解放思想,实现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相关自主权成为当务之急。
《意见》在正确的时间发布,直接按下了键。从科研活动全过程的各个方面提出了系统、清晰、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包括简化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机制,完善科研设备耗材采购管理,赋予创新型领导更大的科研自主权,改革科技成果管理制度,自主聘用人员,有效下放职称评审权。
《意见》的推出只是长征的第一步。从一份文件到各个地方和单位的实际尝试和行动,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长时间的探索。无论多么详细,《意见》只是一个纲领性文件。在实践中,更重要的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相关领导和研究人员要与时俱进,勇于尝试,在政策引导下探索更多的新鲜经验。(科技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