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原则上 调研复试时间不应早于4月30日
2020-04-26 17:34:00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如何安排今年北京区域调研和考试的复试时间?复试的方法是什么?自高考分数线和自考学校复试分数线放开以来,考生们一直关注着今年特殊环境下的复试安排。今天,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与招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这些问题。
研究与考试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4月30日。
北京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原则上,今年北京第二轮考试时间不应早于4月30日。各招生单位的具体复试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请及时查看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
考虑到目前北京市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总体形势和要求,现阶段不宜在北京市组织现场复测。在保证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各单位可采用远程联网、异地现场和委托其他高校机构三种复审形式。具体形式由各招生单位独立确定。
考生应在录取后的3个月内接受全面审查。
那么在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如何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呢?
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考试前,将综合运用“两个鉴定”(人脸鉴定和人脸鉴定)和“四个比对”(注册数据库、学籍数据库、人口信息数据库和诚信档案数据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防止出现替代考试。在考试中,招生单位将利用统一的复试平台,随机选择考生的顺序,随机确定导师小组的组成,随机选择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防止复试作弊。考试结束后,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相关考生进行复试。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指出,在学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资格。
此外,北京还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考生、考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对于在校学生,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候选人应通知其所在单位,单位将视情况给予纪律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