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进中央:建议在大湾区建立高等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
2020-05-19 16:22:00 来源:中国统一战线新闻网
2019年2月,国家正式颁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支持粤港澳高校合作办学。借助大湾区的繁荣,港澳大学主动与珠江三角洲城市探讨合作办学,寻求发展机遇。然而,在合作过程中,发现在促进海湾地区高等教育互联互通方面仍存在一些障碍,主要包括:
一是粤港澳及海湾地区高等教育的合作与发展缺乏更高层次和更大的统筹规划。《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 展规划》尚未发布,导致三地之间缺乏专门、机构和系统的合作安排。粤港澳大学之间的合作与发展基本上处于自主分权的状态。相关的指导方针和安排不明确,总体规划不足。
第二,合作办学的法律基础不足。港澳大学在内地办学的合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执行,但事实上,港澳大学不是外国教育机构,港澳大学在内地办学的法律依据不足。
三、粤港澳高校人才、资金、科研技术等要素流动面临较大障碍。首先,人才流动中存在社会保障、医疗、税收、签证、职业资格互认等问题。内地对港澳签注数量严格限制,业务签注门槛高,出入境通关限制多。粤港澳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资格相互认可的范围不够大。第二,实现科技项目、科技队伍和人才、科研经费和科研设备的全方位交流仍然困难。在科研经费的流动方面,目前金融科研经费的跨境使用问题已经解决,但一般外汇管理仍适用于从香港进入深圳的民间组织的研发经费。还对科研设备的流动征收关税,处理许可证申请和各种流程,没有绿色研发物流渠道。在生物医学和遗传学领域,由于检验和检疫,许多人体组织和血液样本不能跨境流动。
为了在粤港澳台大湾地区创造高水平的教育和人才,促进大湾地区高等教育的高水平快速发展,建议在粤港澳台大湾地区建立高等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
一是全面规划和推进海湾地区定位更高、层次更深、范围更广、实力更强、速度更快的高等教育和人才高地建设。
在国家层面,成立粤港澳台大湾区高等教育协调委员会,尽快出台粤港澳台大湾区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明确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整合发展的方向、目标、任务和路径。同时,通过综合政策、资金、项目、标准等手段,尽快出台一批全局性的配套政策,促进粤港澳台湾地区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
第二,构建大湾塘高等教育体系和政策体系,探索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的整合发展之路。
我们将加快粤港澳与世界顶尖高等教育资源的合作,汇聚深圳、广州等珠三角城市
创新大湾区高等教育国际化人才的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引进国际专业标准和认证体系,探索粤港澳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型人才职业资格认定制度。优化海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程序。加大对归国高层次人才的支持,特别是科研支持。积极探索实现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的有效途径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