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之后 保健食品将被放在最严格的“箍圈”上
2020-06-10 15:20:00 来源:健康饮食网
在10月1日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中,有多达13条关于保健食品的规定,覆盖范围还包括审批、原料、生产和销售等环节。随着刚刚完成一个月的《广告法》的实施,保健食品行业的“紧箍”变得更紧了。新《食品安全法》的几个关键新规定是,保健食品生产将实行双轨制的注册审批和备案制度。对于应备案的保健食品,备案时应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和表明产品安全保健功能的材料。此外,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还将制定、调整和公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功能要求目录。此外,还有健康食品功能声明和标签的要求。
既重审批又重监管审批备案双轨并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律司司长徐景和指出,长期以来,中国对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说明书和保健食品的生产实行注册审批制度。一方面,该制度将大量不合格产品拒之门外,但另一方面,也弱化了作为“第一责任人”的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造成了“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的现象。新法将更加注重加强市场监管。
原料公开不等于配方公开
除了对保健食品实行注册和备案相结合的双轨审批制度外,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亮点之一是首次提出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概念。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调整并公布。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发布公告,分别就《保健食品保健功能目录与原料目录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征求公众意见。
相关草案很清楚。保健功能目录是指经过系统评估和验证的保健功能信息列表,具有明确的评估方法和标准,允许保健食品申报,包括保健功能的名称和描述等。保健食品原料清单是指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质清单及其相应的相关信息。它分为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等营养素的原料清单和其他保健功能的原料清单。主要内容包括原料名称、配伍及用量。
新法关于原材料披露的规定也让人怀疑这是否是配方披露的第一步。去年,云南白药因其“有毒”成分而披露了其产品配方。有可能公开保健食品的配方吗?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这不太可能。“原材料披露和配方披露是两码事。原材料披露不等同于配方披露。据了解,目前没有这样做的意图,即使披露,它仍然享有知识产权保护。”
购买认准“蓝帽子”看清功能宣称
购买保健食品时,还应识别一些标志,其中“警察战术单位”标志和产品功能声明是两个明显的方面。所谓的“警察战术单位”是国家批准的健康食品标志。相关信息可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中国保健协会的网站上找到。保健食品的功能诉求是明确的。某些产品声称的功能不在批准的功能范围内。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张大钊曾表示,一些带有“健脑”口号和类似宣传用语的饮料很容易被消费者误认为保健食品,但实际上是普通食品。
另一方面,消费者应该放弃健康食品的想法去购买
《保健食品标识管理办法》第78条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的功能,内容应当真实,并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应说明适当的人群、不适当的人群、功能性成分或象征性成分及其含量,并声明“本产品不能替代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与标签和说明书一致。第七十九条还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仅应当符合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还应当声明“本产品不能替代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