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不得在租赁期内单方面提高租金
2020-04-17 17:42: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北京市正式发布新版租房合同 增加禁止违法群租等相关要求
房东不得在租赁期内单方面提高租金
昨天(8日),北京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了《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 《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三个合同示范文本。《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将从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旧版合同不再推行使用
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相关官员表示,与2008年版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不同,只是根据不同的租赁交易方式有所不同。此次发布的三个合同范本分别是为房屋租赁和房屋租赁经纪服务制定的。无论交易是由自己完成,还是通过经纪机构的中介,还是通过经纪机构的代理,房屋租赁合同都可以统一使用《通知》示范文本。《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 《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依法可以出租房屋的租赁经纪服务。
《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 《北京市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的2008版不再用于房屋租赁。
房东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根据新版租赁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出租人不得在租赁期内单方面提高租金。
如果合同提前解除,业主应在合同解除后的约定时间内退还已收但尚未发生的租金。承租人应在合同终止后的约定时间内搬出。押金将用于抵消承租人到期未付的租金和费用,以及承租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剩余部分应在退房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给承租人。
示范文本提到,如果房东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或退还承租人的租金和押金,或者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租金但不符合终止合同的条件,如果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归还房屋,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如果房东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式强行驱逐房客,或未经房客同意进入租赁房屋,房东应按约定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合同须填写户型、房产证号
新合同首次详细说明了租赁房屋的信息,包括房屋位置、建筑面积、层数、房屋平面图、房屋类型、产权证或房产证的编号、房屋所有人姓名等。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目前的示范合同不需要填写公寓类型和楼层等信息。
每间房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
新版合同示范文本提出,城市房屋租赁应满足建筑、消防、公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原规划设计的生活用房应作为最低租赁单位,房屋内部结构不应改变为出租,租金也不应变相按床位等方式分割。厨房、厕所、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允许出租给人员居住。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每间房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的除外)。
不得改变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合同的亮点之一是增加相关要求,禁止非法团体出租。《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 《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在解释中强调房屋内部结构不得因出租而改变,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间房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等。禁止非法团体出租的文件规定的内容不得改变。
与此同时,该合同明确禁止非法集体出租,并就房屋的全部租金和转租事宜制定了条款。首先,示范文本《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中专门有关于“房屋租赁形式”的相关条款,规定了房屋转租时,房屋内的具体居住人数和分租房间的居住面积。二是在《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委托租赁要求》中明确规定居民人数上限。(记者朱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