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个人3年零税租赁自有住房
2020-04-26 10:18: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为全国第一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合肥市最近出台了最新的住房租赁补贴政策。个人租赁住房将在3年内按0%的综合征收率征收,3年后按1%征收。
据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合肥市最近出台了全国最优惠的房屋租赁税收政策,相关方案已经国务院签署批准,并由住房和建设部备案。下一步,相关政策可在税务机关按程序提交审批后实施。
为激活社会存量住房,合肥市自2018年起率先推出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根据对实施结果的评估,合肥市今年对奖金政策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主要包括扩大奖金范围、基本平衡税负和简化申请程序。扩大补偿范围后,个人业主、专业租赁公司和中介公司都将纳入补偿范围,符合条件的商业租金变更和工业租金变更项目也将纳入2019年补贴范围。就个别业主而言,他们自置居所的租金会在3年内以0%的综合征款率征收,3年后则以1%的综合征款率征收。符合个人所得税改革相关条件的房屋租赁费用,可纳入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在租赁企业方面,企业对个人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减免4%的政策将扩大到从专业和大型租赁住房企业租赁住房的企业,并将比照适用经批准的“商业转租赁”和“工业转租赁”住房。出租房屋企业应当适当降低对个人出租房屋的增值税税率。同时,新修订的奖励和补偿标准向租赁企业倾斜,引导租赁企业向专业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对提供中介服务的企业,补偿标准为每年1.2元/平方米;对于分散租赁企业,根据企业规模,奖励和补偿标准分为两个档次:每年每平方米14元和每年每平方米20元。对于“商租”和“工租”项目,补偿标准为每年1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