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从9月1日起 住房公积金月最高限额为1340元
2020-04-23 18:08:0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成都8月31日电(记者卢玉仪)日前,记者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从9月1日起,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将实施从租赁住房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新政策,首次将提取限额上调至月限额。
据悉,在员工提供租赁文件的情况下,如果租赁房屋位于成都高新区、晋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和成华区,员工每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34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6000元。员工及其配偶每月支取总额不超过2680元,每年支取总额不超过32000元。
如员工未提供租赁登记证,累计年度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员工及其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800元。
在共同租赁方面,如果一套住房有一个以上的承租人,每一自然年度该套住房的累计租金总额不得超过32000元。自然年是指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