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鼓励采用机场、航司入股等方式参与轨道交通建设
2020-04-17 17:29: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4月17日电 国家发改委网站17日发布《关于促进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拓宽轨道交通投融资渠道,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采用机场公司、航空公司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
《意见》指出,积极做好顶层统筹。轨道交通规划、机场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要加强衔接,城市规划应考虑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建设,优先将机场轨道交通集疏运系统纳入规划。枢纽机场要加强统筹考虑,因地制宜,注重机场集疏运系统中各种交通方式一体化衔接,科学谋划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的类型、线路和建设时机,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功能。暂不具备条件的要预留好建设用地和空间等条件。
同时,注重机场分类施策。根据机场旅客集散需求和相关规划建设等情况,对功能定位、规模不同的机场分类施策。国际枢纽机场应联通干线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市域(郊)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有效辐射周边800-1000公里范围内的地区。区域枢纽机场应尽可能联通干线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市域(郊)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有效辐射周边300-500公里范围内的地区。少数具备条件的支线机场也应尽可能联通轨道交通。
此外,加强一市多场联通。一市多机场的城市宜根据枢纽机场功能定位,充分考虑航空客货中转需求和溢出承接。现有一市多机场的城市,应在现有轨道交通基础上,通过改造和优化流程,以及新建城市轨道或市域(郊)铁路直接联通等方式,努力提升多场间的联通便捷程度。规划建设多个枢纽机场的城市,应提前做好轨道交通联接规划,确保项目同步建设或预留建设通道。
建设协作方面,《意见》明确,合理确定建设时机;推进建设协同管理;加强接口标准衔接,加强机场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之间接口部位建设制度、规范、标准等互认或统一,为机场工程与轨道工程的充分衔接提供技术支撑。
保障措施上,《意见》称,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统筹好轨道交通、机场等行业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衔接,地方政府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管大事、抓协调、解难题”的作用,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机场、航空公司、轨道交通等运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沟通衔接,促进枢纽机场和轨道交通便捷高效运行。
《意见》还要求,拓宽轨道交通投融资渠道,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社会资本。鼓励采用机场公司、航空公司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发挥综合交通多元主体组团效应。加强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创新优化补贴机制,促进枢纽机场轨道交通体系健康可持续发展。(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