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等8个部门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支持以优惠利率恢复生产和工作
2020-06-09 17:47:00 来源:人民日报
为了进一步推进金融支持政策,更好地满足市场主体的需求,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和外汇局,最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各金融机构要全面落实中小微型企业返岗复业信贷支持政策,开展提高中小微型企业金融服务能力项目。国家银行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内部转让定价激励不应低于50个基点。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对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增加40%以上。发展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应设立3500亿元的专项信贷额度,支持小微企业以优惠利率恢复生产。商业银行应将普惠金融在分支机构综合绩效评估中的权重提高到10%以上,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贷贷款、首笔贷款和不还本贷款。鼓励保险机构发挥保险作用,提供有针对性的贷款担保保险产品。
改革和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强化货币政策反周期调整和结构调整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与评估、金融企业绩效评估管理办法、政府融资担保评估,强化外部评估和激励机制。
此外,要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的作用。引导企业信用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增长1万亿元。金融机构将发行3000亿元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释放更多资源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创业板改革和登记制度试点。优化新三板发行融资体系,引导和鼓励风险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投向中小微企业,打造创新型企业。